日前,记者从北京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获悉:《省际道路客运实名制售票验票管理办法》即将出台,明年1月1日起,旅客乘坐省际长途客车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购票和乘车,身高不足150厘米的儿童可不出示身份证件。
据了解,包括身份证在内,乘客可用于购买火车票的24种有效证件均适用于购买省际长途客运车票。其中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口簿;身高150厘米以上、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学生证(卡);军官证、士兵证等。
无法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又急需购票乘车的旅客,可以到客运场站警务室说明缘由、自报身份,经驻站公安民警核实、登记后,为其办理《乘坐长途客运汽车购票临时身份证明》,持该证明在客运站内购票乘车。旅客可以委托他人代购车票,但受托人须持乘车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复印件)购票。
旅客凭有效的身份证件,可在客运场站售票窗口、市内联网售票代售服务点和省际长途客车途中配载站点预购、现购车票。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旅客,还可登录本市省际客运信息网,以网上支付方式预购可供选择的客运班线车票,凭相应证件到客运场站取票乘车。
退票时,旅客应持购票时使用的有效证件,到乘车客运站退票窗口办理退票手续。退票旅客如以网上支付方式预购车票,在未到站取票前可在网上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