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随着国务院刚刚公布5年内要逐步在全国升级空气质量规划,9月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即印发《关于油品质量升级价格政策有关意见的通知》,决定对油品质量升级实行优质优价政策。其中,车用汽、柴油质量标准升级至第四阶段每吨分别加价290元和370元;从第四阶段升级至第五阶段每吨分别加价170元和160元。
发改委和成本调查机构调研了数月,最终确定了这次的涨价幅度。发改委表示会同财政部和地方相关部门对中石油、中石化已完成第四、第五阶段油品质量升级改造炼厂的成本进行了全面调查与审核后,根成本审核结果,考虑炼厂消化部分成本因素后,确定出台的合理标准。
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表示:“企业设备升级改造成本很大,让企业完全消化掉不可能。而之于前也有媒体提出,是不是政府出钱承担,我们认为也不合理,毕竟13亿人里有车的是少数。污染者付费,多用油的多承担,这是最后确定的原则。”
以全国平均水平来看,消费者承担了百分之七八十上涨的成本,企业自己消化百分之二三十。所公布的每吨290-370元,170-160元汽柴油上升价格已是扣除企业承担部分,完全由消费者承担的价格成本。
中央财政只针对种粮农民、林业、渔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对出租车,在运价调整前,继续由财政给予临时补贴。
全国油品价格并不会立即全面提高。国家已确定的油品质量升级时间表,第四阶段车用汽油标准过渡期至2013年底,第四阶段车用柴油标准过渡期至2014年底,第五阶段车用汽油和柴油标准过渡期均至2017年底,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城市过渡期至2015年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前实施油品质量升级。
发改委表示,价格政策的操作方式是“统一公布,分散实施”。具体操作交给地方,由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可以省为单位,也可以城市为单位自行确定油品质量升级进程,并适时按国家规定的加价标准出台当地的加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