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兰州城市学院共同研究编撰的《生态城市绿皮书》今日在京发布。绿皮书认为,中国城镇化率已超过50%,我国社会结构发生历史性转型,城镇化进入快速发展新阶段。其中一个主要特征和轨迹就是城市重心从“步行城市”向“汽车城市”的迁移和过渡。当前生态环境恶化,“城市病”日益加深,面临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严峻现实。
绿皮书指出,生态城市建设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由之路。对于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大意义。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才能保障民生健康。生态城市建设的核心是处理好人与环境的关系,关键是转变人们的价值观念,着眼点是转变生产方式,改变生活方式。建设宜居、宜业、宜发展的绿色城市。
从“步行城市”向“汽车城市”迁移
绿皮书指出,中国当前城市发展的一个主要特征和轨迹就是城市重心从“步行城市”向“汽车城市”的迁移和过渡。当前中国的城市发展中,城市化与汽车化正在同步快速进行。随着汽车价格的下降和居民收入的增加,各大中城市的汽车拥有量正在快速增长,中国已经成为一个汽车生产和消费大国。据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月20日发布的2011年中国汽车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公告,2011年我国汽车市场实现了平稳增长,汽车产销量双超1840万辆,再次刷新全球历史纪录。据新华网2012年11月10日报道,到2012年6月底,中国汽车保有量达到1.14亿辆,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达到8613万辆。全国17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100万辆,其中北京、成都、天津、深圳、上海等5个城市的汽车保有量超过200万辆。
对于人口基数庞大、人口高度密集的中国来说,发达国家的发展模式,即依靠石化类燃料、以汽车为中心的不可再生型经济模式和消费模式,并不适合。在小汽车交通还没有成为城市交通主要方式之前,我们应该抓住调控的主动权和治理的最佳时机,妥善处理汽车引发的城市问题:第一,按照“就近原则”合理规划城市,控制城市规模,建设紧凑型城市;第二,按照步行、自行车、铁路、轨道、公共交通、小轿车和卡车的优先顺序,发展城市的绿色交通体系;第三,总结全国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的经验,大力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发展智能交通系统。
生态城市建设仍然“在路上”
绿皮书指出,我国城市建设存在诸多问题:一是在城市化快速发展进程中,对支撑城市运行的基础设施网络尤其是排水系统不够重视,投入严重不足;二是城市的大规模开发建设,严重破坏和干扰了城市地表覆被和自然水文条件;三是许多城市对涉及雨洪控制的园林、水利、道桥、管理等方面缺乏综合协调性设计规划;四是面对极端的降雨事件,许多城市缺乏科学的预警机制、应对技术和治理手段。
一系列内涝事件引发了我们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关系问题的反思。当前,中国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布局与急速扩张中城市水安全保障需求不匹配的矛盾日益突出。尤须指出的是,中国城市非理性扩张的现象普遍存在,“先地上、后地下”的城镇化扩张模式,使本应先行的城市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举步维艰。城市发展中充斥着肆意挤占河湖水域的短视行为,往往扩张到防洪圈外或低洼易涝区中,却没有必要的自保措施,这为城市防洪安全留下了重大隐患。
城市人居环境包括自然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其中支撑系统主要指人类住区的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服务设施系统——自来水、能源和污水处理,交通系统,通信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和物质环境规划等。生态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建立起科学、便捷、安全、合理的符合生态规律的基础设施支撑系统。目前中国许多城市正在进行新城区的开发及老城区的改建,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必须与城市地下管道综合走廊建设同步进行,综合解决城市发展对排水、排污、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信等各种管网系统的需求问题:第一,系统规划城市地下水道以及其他管网的配套协调建设;第二,精心设计城市水资源的给排处理以及循环利用开发;第三,积极借鉴和引进国外雨水生态处理先进方法和技术;第四,避免基础设施建设对城市生态足迹和自然肌理的破坏。
生态城市建设应从四方面关注
近年来,随着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京津冀等区域灰霾现象频发,PM2.5污染问题日益凸显。PM2.5正式纳入中国空气质量检测标准,表明国家将要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切实加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推动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生态城市建设将要在以下方面予以关注:第一,各城市要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有色、石化、化工等行业的落后产能,积极推进使用清洁能源,对城区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和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优化工业布局。第二,要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在重点区域实施更加严格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禁止新建、扩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钢铁厂、水泥厂。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严格环境执法监管。第三,要突出抓好机动车污染防治,提高车用燃油品质与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要加强城市间的协同防控,特别是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的城市之间,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极端气象条件下的大气污染预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