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0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公告,推迟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这是环保部两年内再度推迟重型柴油车国四标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国家环保部原本计划从2011年1月1日起推广柴油汽车及柴油发动机的国四标准。不过在2011年2月,环保部发布了《关于国家机动车排放标准第四阶段限值实施日期的复函》(以下简称《复函》)并称,由于国四车用燃油标准尚未出台,还无法确保在全国范围内供应相应车用燃油,给全面实施机动车国四标准带来一定困难,国家环保部对机动车国四标准实施日期进行调整。
《复函》称,对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暂定推迟一年实施国四标准。即从2012年1月1日起,凡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车不得销售和注册登记,不满足国四标准要求的压燃式新发动机不得销售和投入使用。
而在本次国家环保部下发的通知中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生产、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主要指柴油发动机)与汽车必须符合国四标准。这就意味着环保部第二次被迫推迟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四排放标准。不过,虽然由于油品、成本、技术等方面的原因,3.5吨以上重型柴油车推迟了国四标准排放的实施时间,但悬在商用车企业头上的靴子终于落地,商用车企业便能据此放手安排生产,组织供应。
国四排放标准是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等,通过更好的催化转化器的活性层、二次空气喷射以及带有冷却装置的排气再循环系统等技术的应用,可控制和减少汽车排放污染物到规定数值以下的标准。
围绕国四标准油品供应,环保系统一位专家曾向媒体表示,环保部污染防治司官员曾于2011年下半年与中石油、中石化面对面沟通,随后环保部向中石油、中石化发函询问,“两桶油”回函中态度积极,但没有提出油品供应的详细方案。
环保部在本次公告中解释称:“鉴于目前满足国四标准需求的车用柴油供应仍不到位,严重制约国四标准实施进度。为保证标准实施效果,根据车用燃料供应实际,决定分车型、分区域实施国四标准。”环保部同时强调,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车用燃油管理,督促石油企业加快供应满足排放标准要求的车用燃油。
在公告中,对于国三标准的柴油车牌照申请,环保部也做出了让步——“对于车用压燃式发动机与汽车,其国三标准型式核准截止时间延长至2012年6月30日;其国四标准型式核准截至时间及国五标准实施日期另行通知。”
有能力生产国四标准用油
“柴油品质升级主要是脱硫加氢的过程。”中石油某专业人士对媒体透露,对于原本不具备生产国四标准柴油的炼厂来说,需要增加相关脱硫加氢的装置,并且增加购买“氢”的原料,比如天然气或者煤,这不仅需要增加经济投入,还需要改变炼厂原来的经营模式。改造成本动辄上亿元,时间上也至少需要数月。
一位熟知地方炼厂的业内人士也对记者表示,柴油品质提高关键是在于配套设施的建立,包括从常减压到催化到焦化到加氢等一系列配套设施,一般配套设施的建立和完善都需要1~2年的时间。
对于柴油品质升级需要的资金和技术条件,一些大规模的炼厂其实早已具备。中石油内部人士曾公开表示,类似大连炼厂这种规模较大、投产时间较短的炼厂来说,在当初设计建设时就已具备生产高品质柴油的能力;中石油系统内一些投产时间较长、规模在千万吨以下的中小炼厂则需要进行改造。
而民营油企由于基本都属于中小炼厂,其升级的困难更大。民营炼厂基本没有生产国四柴油,主要还是生产国三和国二柴油。目前生产国四标准柴油的炼厂包括中石化旗下的燕山石化、高桥石化等11家炼厂,以及中石油和中海油旗下的部分炼厂。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市场与信息部副主任祝窻表示,千万吨产能以上的炼厂几乎都具备生产国四标准柴油的能力,而且我国炼厂产能还存在较严重的过剩。
补贴不给力导致升级推不动
业内人士分析,面对我国炼厂产能还存在较严重过剩的问题,油品升级的关键在于经济利益的博弈,也就是要解决“生产高品质柴油的成本如何分摊”这一问题。
某油企人士表示,国家对油品升级的经济成本没有任何补贴,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经济成本,国有企业鉴于自己的社会责任还能进行相应的改造,民营炼厂对油品升级的动力就大大降低。
我国进口的原油以高硫油为主,对于炼厂来说,要提高油品质量则需要质量较高的原油,炼厂更换加工原料就可生产出高品质的成品油,而这也需要提高成本。
业内人士表示,提高油品标准最好的方法还是用经济手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油品标准则必然会提高成品油销售价格,而一旦油价上涨,部分消费者可能就难以承受,甚至还有可能对宏观经济产生较大影响,所以何时供应更高标准的成品油,还要从更高层面的经济状况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