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刻不容缓 小学生校车急需“国标”化

2011年10月24日 11:23:00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据笔者了解,在天津,每天上下学的时候,经常能在一些小学门口看到这样的情景:有的私家车里坐着三四名学生,司机按照路程每月收费,按时接送学生,这些司机有的是在网上发布信息,招揽几名住在一条线路上的学生,有的是挂靠在一些校车公司,但有一个共同点——都是黑校车。

除了安全性能之外,校车还需要有统一的标识,让其它社会车辆司机一眼就能认出它来

10月14日,云南交警巡逻中队李警官在白龙路对车牌号为云A6XXX2的盘龙区博英学校校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辆核定载客19人的中型客车,实际载有47人,其中44名该校小学生,2名教师,超载147%!当天下午3点25分,长沙市万家丽路板塘小区前的路口,一辆白色面包车和一辆轿车迎面相撞,面包车司机直接飞出车外,车内的8名孩子幸未受伤,但是吓得哇哇大哭,目击者推测这辆白色面包车是一辆改装的幼儿园校车。

各国对于校车安全都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相应保障措施,为制止校车违章行驶和减少学生乘车安全风险,黎巴嫩内部治安部队司令里菲10月13日就发布命令,黎巴嫩公立和私立学校校车都必须配备安全员,根据规定,中小学生乘坐的校车必须要有校方指派的保安员陪同。校车严禁超载,中间过道必须保持通畅,以便学生无障碍通行。

其实早在2010年7月1日,我国首部强制性校车安全国家标准《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就已经正式颁布,对专用校车安全标准进行了详细而明确的强制性规定,成为中国校车发展进程中的标志性节点。向“国标”看齐,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需要各级各部门常抓不懈,笔者建议,应重点抓好四个关键环节。

严格制度

向“国标”看齐,要严格制度管理。建议各地在认真执行国家《专用小学生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校车工作基础,研究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中小学校车管理实施意见。一是要摸清底数。制定实施意见和操作细则不能“一刀切”,要本着“安全第一、因地制宜”的原则,区分省级城市、中等城市、县城、镇村几个层次,进行拉网式检查,详细了解掌握各地校车的数量、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二是要联合行动。建议成立由各级政府牵头,安监、教育、公安、交通、财政等有关职能部门组成的校车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车安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依法严厉打击“黑校车”。三是要规范管理。建议借鉴推广济南、哈尔滨等地的先进做法和成功经验,由交警、交通部门将审验合格的校车统一喷涂外观标识或张贴校车标牌,定期对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决不允许上路。各级交警、交通部门应加强对校车行驶路线的合理规划和巡逻管控,学校附近道路要科学设置测速点、减速带,保证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在日常执法检查过程中,带有校车标识的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保障校车出行畅通。

加强宣教

向“国标”看齐,要加强宣传教育。中小学生的出行安全牵动着家长、学校和社会各界的神经,要确保校车安全运行,必须增强各层面的安全防范意识。建议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中小学校应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日常课程,邀请有关职能部门定期举行交通安全知识讲座,教育学生拒乘“三无”车辆,遵守校车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对于学生家长,可以采取家长会、家访、发送短信、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有效形式,结合具体案例,提高家长安全防范意识,主动让孩子乘坐经交警、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贴有校车统一标识的专用营运车辆。交警、交通部门应对校车驾驶人员的选择进行严格把关,定期组织校车驾驶人员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开展专题教育,将安全营运、应急处置、消防安全等方面作为重点宣讲内容。

落实责任

向“国标”看齐,要落实包保责任。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确保校车安全高效运行的长效机制。建议像考核经济社会发展那样考核校车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追究制”和校车安全“一票否决制”。对交通部门审验合格的车辆,各学校应严格落实教师带班和护导制度,从学生下车到校、离校到上车,学校必须安排专门教师进行全程监督、管护,学校与家长之间签订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交警、交通部门应探索建立“一校一警”执勤模式和“交通安全联络员”制度,加强对校车的安全管理。交警、交通、安监等部门应通过网站、微博、手机短信、报纸、地方电视台等多种渠道,开设校车违法违规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在每辆校车车厢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实现校车安全监督的无缝覆盖。

政策补贴

向“国标”看齐,要赋予优惠政策。近年来,国家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国发〔2011〕22号),明确提出要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力度。

以湖北省公安县为例,该县共有各类学校107所,就读学生75000人,90%的学校位于国省道及县、乡道边。

以前该县校车与实际需求差距较大,60%以上学生上学放学选择家长接送、步行或乘坐其它交通工具,包括不具备接送能力的摩托车、低速汽车等,形成交通安全高危人群,不安全因素较大,为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一定难度。当地政府的做法是,新购置校车每个座位按1500元发补贴,公安县政府共投入600万元,帮助该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购置新校车。

8月24日,教育部在包括山东省威海市和滨州市无棣县等六个地区,率先开展中小学校车运营管理试点工作。建议各地要用足用好各级政策,加大扶持力度,促进校车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加大校车安全管理专项投入,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办理手续时,减免相关费用,降低校车营运成本。鼓励保险公司为校车承保各类商业保险,降低保费,提高理赔比例。制定完善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对校车、校车运营公司和乘坐校车上学、放学的学生进行适当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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