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2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中国人民银行等36个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将10种行为列入失信黑名单,并提出了3方面共26条具体惩戒措施,治超力度再次加强。
同时全国多地纷纷出台了新的治超政策重点整治大货车超载超限行动,望卡友们多加注意,以防罚款:
新疆2018年4月1日起实施一超四罚
2018年4月1日起,新疆实施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除了对货运车辆进行处罚外,还会将货运经营者、货运驾驶员以及货运源头单位纳入黑名单,利用信用联合惩戒、罚款等一系列措施进行处罚。
根据办法规定,货运源头单位如有为货运车辆超标装载、配载货物等四项违规行为的,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消除违法行为,并按照下列规定对驾驶人予以记分处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的,一次记6分;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一次记3分。
杭州启动全域治超非现场执法
2018年4月1日起杭州在普通国省道上设置17处非现场执法点,实时记录途经货运车辆基础信息和称重信息。
据悉在公路上设置利用电子抓拍系统及地磅进行配合的非现场执法超限检测系统,每车检查时间从现场检查的10分钟缩短为几秒钟,过往的车辆只要存在违法行为就会无一例外地被记录下来,且不再需要人员值守。
杭州此次非现场执法设置了两个月的过渡期(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在过渡期内和过渡期后(2018年6月1日起),经告知主动接受处理的,按照规定分别予以相应的减轻处罚。
对于经告知不主动接受处理的,后期在路面执法中查获的,依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超过限值吨位按500元/吨的标准严格处罚。
山西治超模式将在全国推广
近日,全国治超领导小组批转山西省治超工作探索新办法取得新成效情况报告,并下发《通知》在各省(区、市)推广学习。
要求全国学习山西治超模式,力争完善考核督查机制,推动各级政府切实履行治超主体责任;采用新技术,实现对多轴货车的精准称重,确保高速公路零超载;探索路警联合执法新模式,建设电子抓拍系统,确保公路治超得到有效管;建立责任制和挂牌督办制,确保货运源头企业不放出一辆超载车。
贵州高速公路入口实行入口称重劝返
2018年4月2日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该文件规定2018年4月16日9时开始在全省高速公路第一批75个收费站入口实施入口称重劝返治超工作。
要求进入贵州高速公路的货车都需通过收费站前计重检测设备称重,对经检测确定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劝返,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经检测未超限超载的,准予行驶贵州高速公路。若超限车辆持有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合法、有效、真实)准予行驶高速公路。
7月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绝不延长过渡期
根据《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要求,2017年年内完成60%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更新淘汰,2018年6月全面完成治理目标,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
2018年4月2日下午,在北京召开的“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座谈会”会上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等部门表示7月1日起将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运行,绝对不会延长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