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从即日起,福建全省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四个一”行动,即: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集中开展一次整治行动、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全力清零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防范涉校车辆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开学前,各地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深入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一个不漏。要督促学校、校车企业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加强校车安全内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责任。要督促校车企业按要求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安全维护,确保卫星定位装置齐全有效,强化校车安全监管。
集中开展一次隐患排查。开学前,各地要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及时消除校车源头安全隐患,杜绝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提供校车服务。要全面清查校车使用许可、安全技术检验、安全设备配备等情况,禁止使用未取得有效校车标牌和报废、拼装、逾期未检验等安全隐患车辆,以及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不全或失效的车辆接送学生。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要督促及时处理,在开学提供校车服务前务必清零。要会同交通运输、住建、安监等部门,再次排查校车行驶路线安全隐患,特别是农村地区县乡道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党委政府、通报相关部门,督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
集中开展一次整治行动。开学第一周,各地要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校车秩序整治,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并指挥疏导社会车辆履行避让义务,确保校车安全通行。农村地区要切实发挥好“两站”“两员”作用,及时劝阻、纠正、举报“黑校车”、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等违法行为。要适时组织执法直播,曝光一批典型交通违法和事故案例,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宣传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争取社会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整治氛围。
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提示。开学前,各地要会同教育行政、交通运输等部门,深入学校和校车企业召集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一次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开学第一周,要督促学校上一次新学期交通安全课,组织一次事故逃生和应急处置演练,提升教师、学生及家长、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安全守法意识、自救自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和提示信息,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非法客运和货运车辆,劝导家长不租用不合格的车辆和人员接送学生。要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鼓励群众举报“黑校车”和校车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