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和编号规则》在市质监局官网意见征集。11条京津冀衔接高速公路7月将统一“S”打头。这是继2015年6月首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实施以来,发布的第二批京津冀区域协同地方标准之一。这项标准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命名:根据路名可辨方向
省级高速的命名一直是各地做主,每个区域都有自己的习惯和规则。本次调整,11条京津冀相衔接的地区高速公路将按照新规则重新命名,其中包括5条放射线、3条纵线和3条横线。
相关命名规则指出,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路线名称根据起讫点的地名顺序命名,起讫点选择镇(含镇)级以上节点,其中放射线按照由北京中心城向远端命名;纵线按照由北向南命名;横线按照由东向西命名。这样,人们根据路的名称便能辨别方向。
其中,高速公路的全称由路线起讫点的地名中间加连接符“—”组成,称为“××—××高速公路”。简称则采用起讫点地名的首位汉字组合表示,如:“唐山-廊坊高速公路”,简称“唐廊高速”;也可采用起讫点城市的法定地名简称表示,如:“北京-天津高速公路”,简称“京津高速”。此外,连接机场的高速公路,以机场名称命名。
编号:统一为“S”加四位数字
在编号规则方面,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编号,由字母标识符“S”加四位数字编号组配表示。其中的数字编号编排规则为:
首位数字编号均为3。放射线的数字编号由正北开始按顺时针方向升序编排,尾号为“1”;北南纵线的数字编号由东向西按升序编排,尾号为“5”;东西横线的数字编号由北向南按升序编排,尾号为“0”。编号的数字部分不应重复。
路标:加“京津冀高速”字样
标准显示,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命名编号标志由“京津冀高速”、编号和中文简称组成。形状为长方形,颜色为绿底、白字、白边框,绿色衬边,其中“京津冀高速”为荧光黄绿色底、黑字。
命名规则提出,不同起讫点高速公路路线简称不应重复或出现歧义。一旦有重复和歧义则采用起讫点行政区划名称的第二或第三位汉字替换等方式加以区别。如:“北京-崇礼高速公路”,简称“京礼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