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中国保监会公布《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明确了这项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北京不属于试点城市。
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将负责拟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和保费行业基准,建立商业车险新型条款评估和保护机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自主确定商业车险条款,科学厘定商业车险费率,依法报批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建立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测调整机制。
该《方案》提出了商业车险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将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推广阶段,确定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保监局所辖地区为改革试点地区,明确从2015年4月1日起,经营商业车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根据《方案》要求申报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目前,我国商业车险费率厘定是以新车购置价为重要定价因素,保费与风险的相关度不高,频繁出险的车辆与长期不出险车辆间的费率差异不大。
商业车险改革的目的是使风险和费率相匹配,把商业车险的产品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把产品的选择权交给广大消费者和车主。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将总体平稳,低风险车主会享受更多的费率优惠。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政策落地,消费者是否有更多选择?价格能否更加优惠?“过去大家都是一个价格区间卖,今后比的是精算,对降低成本、提供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某车险企业销售负责人表示,实力雄厚的大公司以既有优势、规模效应、强大的IT后台系统等获得先机,而中小公司则可在模式创新上下工夫,各显神通。商业车险费改将给行业带来更多活力,给每个公司带来新的参与竞争的机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消费者肯定是有好处的。
据了解,由于北京并不在此次试点范围内,北京的车主还需要再等一等才能感受到“费改”可能带来的价格和服务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