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自今年6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为积极响应号召,近日首批国四标准重卡车已在我区上市。而作为我区部分农牧民致富的主要帮手——重卡汽车的销售又如何呢?
昨日,记者在西藏一家中重卡汽车推介会上了解到,该公司已在去年接到厂家通知,逐批淘汰国三标准车辆,为响应号召,该公司举办国四标准车辆推介会,积极向客户宣传推广国四标准的车辆。
“新上市的高端GTL国四排放标准自卸车完全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在生产技术上使用符合国四标准高科技,科技参数更高,安全系数更好。”据西藏冀鑫汽车销售公司负责人介绍,国四排放是技术进步的一个机会,比如电控系统、后处理系统使车辆具备低油耗、舒适性强,密封性好,维修率低等特性,可以说国四标准车辆不仅使排放技术升级,也促进了整车技术提升。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份该公司首批国四标准重卡汽车已经抵达拉萨开始销售,截至目前已售出5台。作为我区首家开始出售国四标准中重卡汽车的经销商,该公司也完成国四标准车辆销售、服务、配件等全套服务体系。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西藏的碧水蓝天,部分车辆经销商已经开始逐步进行国三车辆的淘汰,以及国四车辆的推介。记者在我市部分汽车经销商那了解到,从去年开始,部分汽车厂家已提前通知各经销商下架国三标准的新车,全部销售国四标准及以上车辆。在罗布林卡路的西藏汽工贸记者看到,SUV车型、皮卡等车型的经销商比较多。采访时,经销商均表示,已经收到厂家关于淘汰国三标准车辆的通知,正在逐步进行替换。“从去年6月份开始,皮卡厂家就下发通知,提醒经销商要尽快销完国三标准的皮卡,缓冲期为一年。”
据拉萨一家汽贸负责人介绍,按照要求将在近期运进一批国四标准车辆。为加强我区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于近日研究通过了符合我区实际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要求到2017年6地区行署所在地城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拉萨市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超过2013年。《细则》要求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自2014年6月起,全区禁止销售国四标准以下车辆,禁止区外注册的国四标准以下二手车在我区上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