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德国公共交通管理体系
德国除由联邦政府直接管理的国家铁路外,没有专门的长途客运交通方式,只有城市和区域性的公共交通系统,如地铁、轻轨、公共汽(电)车、快速公交系统等。大城市与周边中小城市之间一般采用轻轨和公共汽(电)车等交通方式连接。
德国由各州政府和各行政区、县政府具体管理城市公共交通,州政府主要负责制定法律,对各城市的公共交通发放财政补贴。各行政区、县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内的公共交通设施规划、公共交通建设和公共交通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等。
在政府与公交公司之间,还设有三方机构——公共交通联合委员会.该委员会受州政府委托,管理公共交通的具体事务。公共交通联合委员会的职能包括:编制年度公共交通预算,确定票款收入和政府补贴资金在各公交公司之阍的分配等;采购公交车辆,招聘和培训从业人员,进行公共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确定统一的价目表,进行广告宣传,监督公交服务质量及有关法规、标准的执行情况。
2、德国公交客车出行分担率较高
在城市化、机动化过程中,公共交通恰恰起着一个枢纽的作用。从全球机动化发展的经验来看,如德国、日本、巴西以及大部分发达国家,虽然平均每个家庭拥有2辆小汽车,但是,小汽车的使用率却很低,一般(75%的小汽车)只是在周末举家外出旅行时使用,而公交客车的日常乘坐率则达到了70%以上.德国目前约有82000辆短途公共汽(电)车,每日公交客运量约1400万人次,每年公交客运量约50亿人次。
3、德国公交客车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在德国,公交客车的采购由第三方机构公共交通联合委员会来实施.试委员会根据车辆的使用范围,比如城市公交还是长途公交、预计的载客量等为公交公司采购合适的车辆,且购置的所有公交车辆必须符合欧盟的客车安全标准。
德国公交客车的日常维护、保养由公交公司实施,法律对车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和监督检查有明确的规定。车辆技术性能检测由专门的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则由公共交通联合委员会实施。每丰年,必须对公交客车的关键安全部件进行专门的安全检测,比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和车门的助力系统等,如果检测结果不合格,可以在维修之后再次接受检测l每年,必须对公交客车进行全面的安全性能检测和排放污染物检测;遇特殊情况时,政府还规定每三个月对车辆进行一次专门的车辆安全检查。
4、德国公交行业从业人员管理措施
德国法律规定公交客车驾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比如身体健康(每隔5年进行1次常规体检,每次体检还包括心理测试);最低年龄为21周岁;合法获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公交驾驶员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共有140个学时),并通过理论考试。法律还规定,公交客车驾驶员5年内还必须参加不少于35个学时的继续教育。岗前培训和继续教育由专门的培训机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