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备受全社会瞩目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在国内引起广泛争论。作为该标准制定执行者的某客车企业,将美式校车标准写进新标准里,并声称“一切为了安全”,这做法看似没什么不妥;但有不少汽车企业、媒体和观察人士,对此却有不同看法,认为生搬所谓的“美式校车标准”不符合中国国情,而且有“以法规谋私利”之嫌,这一观点,立刻被社会类媒体解读成为汽车企业为了“分食蛋糕”阻止“校车执行高标准”,进而引发了“利益绑架法规”之争。
其实,我们姑且抛开汽车厂商之间是否存在利益之争不说,单就法规中最有争议的条款——校车应为两厢式结构,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通俗点说就是校车都应该是长鼻子),从纯技术层面来分析此次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也有令人心生费解的地方。
首先,是不是只有美式“长鼻子”校车才是安全校车呢?
目前在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观念:只有美式长鼻子校车才是安全校车。给大家留下这种印象的是在网上广泛流传的一张悍马追尾校车的照片。于是,我们在征求意见稿中看到“校车应为两厢式结构,至少一半以上的发动机长度应位于前风窗玻璃最前点”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要求中国校车必须长出美国式的“长鼻子”。标准起草者表示,这样做的目的是“一切为了安全”。
在欧洲发达国家,校车全是平头造型
这就不免有些“东施效颦”的味道了,其实稍微了解一下国外发达国家校车现状就会发现,目前在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几乎所有的校车全是平头,但其安全性能并没有问题,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质疑,我们鲜有听说这些国家有重大校车事故发生。而即使是在“长鼻子”校车盛行的美国,也有60%的校车属于“平头校车”,并且近年来平头校车呈现出不断增长并取代“长鼻子”的趋势。事实上,根据全美学校运输大会(NCST)通过的《美国学校运输规范与流程》,在美国将校车分为A型、B型、C型和D型4类,这其中只有两款“长鼻子”,其他两款则是平头。根据业内人士的说法,美国“长鼻子”校车之所以几十年来保持外观不变,主要的原因是其成本的考虑和法规(1980年左右,美国州际高速公路基本建设完成,新的法令《路面交通辅助法令》在1982年出台,它取消了对于卡车总长度的限制,改为只对挂车长度实施限制)的原因,而决非单纯安全上的考虑。因此,从这个角度而言,所谓“长鼻子”造型来自美式校车标准,或者说“长鼻子”校车是最安全的校车,这样的观点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在美国,校车分为A、B、C、D四种类型,并非只有“长鼻子”
其次,“长鼻子”校车能满足中国所有地区的需求吗?
中国幅员辽阔,各地区道路环境差异极大,“长鼻子”校车虽然方便城市内使用,但并不适合我国的农村道路状况,在我国某些农村、山区路窄转弯多,如果强制推行“长鼻子”校车,不仅运营成本高(同样车长,承载能力要比长头车少5个以上座位),当它们在道路上与其它车交汇时,甚至反而可能因车体过大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
因此,只有充分考虑各地区的环境差异,制定既有高安全标准又有灵活车长、造型的法规,而不是以“长鼻子”校车一统天下才是真正合理的。毕竟,“一元化”、“一刀切”的标准是不可能满足市场上多元化的校车需求。
其实,我们今天在这里讨论“校车标准”出发点只有一个,就是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国学童的安全。不管校车是大是小,是用来钻胡同还是跑高速公路的,其安全系数都不容降格以求。从车辆制造的角度而言,执行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标准,如车身强度、碰撞侧翻指标等,并积极运用先进的主被动安全装置等技术来保护车辆的安全运营才是正道。我们需要学习美国校车的标准,但绝不是依葫芦画瓢,片面地把“长鼻子”校车照搬到中国来。另外,如果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没有合理的运营管理模式,期望中国校车安全状况有实质性的改变是不现实的。